北京长江药学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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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 项目申请的通知


  为了做好2018年度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单位

    申报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的单位必须是在卫生部门注册的临床医疗单位、科研院所。

二、项目申请书填报

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2018年度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一)。

2、申请项目应使用2018年版本的《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模板可通过登录中国药学发展奖网站点击下载申请书及申报指南。

3、项目申请应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和3份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并确保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和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依托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审核,认真遴选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及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统一送交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者须在依托单位确定的截止日期前在线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审批后,打印纸版项目申请书并签字盖章。

2、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应当由依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送交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其中电子版项目申请书由依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统一提交。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不接收个人或非依托单位送交的申请材料。

四、集中受理时间

1、电子版项目申请书

提交时间自2017年9月1日开始,10月31日15:00截止。

   受理邮箱:lcyyjjsl@163.com

2、纸质版项目申请书

依托单位送交纸质版项目申请书时,一并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项目清单。

受理时间:自2017年9月1日开始,10月31日17:00截止。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西路17号 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内,药学发展基金会、临床基金办李长春收,邮编:100071

五、评审

“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 的评选流程:

项目组按申请指南于规定日期提交课题     课题接收组统计分类     专家评审组形式审查     本领域专家一审     专家委员会二审     评审结果公示    划拨资助经费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

       话:010-57285430、18611813638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西路17号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内

收件单位:药学发展基金会、临床基金办

收件人:李长春

邮编:100071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项目指南

           

中国药学发展奖奖励工作委员会

北京长江药学发展基金会

                临床医药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

                       O一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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